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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企业参股投资管理办事服务指南

2021-12-09  

一、服务事项

1. 所属企业新增参股股权投资;

2. 直管企业对其所投资的参股企业增资;

3. 其他所属企业对其所投资的参股企业增资

二、经办依据

《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所属企业参股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沪交国资〔202125号)

三、办事流程

项目

流程

申报材料

1.所属企业新增参股股权投资

1.所属企业开展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,研判拟新增的参股股权投资是否属于服务国家战略、地方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需要;

2.所属企业按管理层级逐级审议后报直管企业审议;

3.直管企业审议通过后,报国资办审核;

4.国资办审核通过后,报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;

5.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后,由国资办向直管企业反馈书面批复文件。

6.直管将参股股权投资事项提交董事会履行决策程序

7.所属企业将参股股权投资事项提交相应董事会、股东(大)会决策程序。

1.关于投资项目的请示

2.可行性研究报告

3.所属企业近1年审计报告

4.相关拟投资资产的评估报告

5.法律意见书

6.有关合作意向书及其他重要法律文本(草案)

7.合资、合作方尽职调查报告,包括情况介绍、关联关系情况、工商登记资料和资信证明等;

8.有关政府部门批复、专业技术鉴定等必要文件(如有)

9.项目风险防控报告

2.直管企业对其所投资的参股企业增资;

1.直管企业对增资事项开展企业开展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;

2.直管企业审议通过后,报国资办审核;

3.国资办审核通过后,报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;

4.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后,由国资办向直管企业反馈书面批复文件;

5.直管将参股股权投资事项提交董事会履行决策程序。

1.关于增资项目的请示

2.可行性研究报告

3.直管企业及拟增资参股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

4.相关拟投资资产的评估报告

5.法律意见书

6.合资、合作方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更换,需提交尽职调查报告,包括情况介绍、关联关系情况、工商登记资料和资信证明等;

3.其他所属企业对其所投资的参股企业增资

1.其他所属企业对增资事项开展企业开展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;

2.其他所属企业按管理层级逐级审议通过后,报直管企业审议;

3.直管企业董事会决策同意后,报国资办备案;

4.其他所属企业将增资事项提交董事会履行决策程序。

1.关于增资项目的请示;

2.可行性研究报告;

3.直管企业及拟增资参股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;

4.相关拟投资资产的评估报告;

5.法律意见书;

6.合资、合作方如发生重大变化或更换,需提交尽职调查报告,包括情况介绍、关联关系情况、工商登记资料和资信证明等;

四、咨询电话02134208248 刘老师 杨老师

五、办公地址: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703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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